抚顺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抚顺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抚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抚顺县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司法辅助13名,主要从事协助司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和部门,在签订合同后由抚顺县人民法院进行分配。本次招聘不限性别,应聘人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转业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学历较高者、具有法律和计算机专业的、有文字速录和驾驶技能的、转业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以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

  5.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

  如报名人员有上述不得报名情况却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派遣。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统一缴纳“五险”,扣除个人应缴纳保费后,每人每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3日(报名额满为止)。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具备)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前往抚顺县人民法院进行现场报告(地点:抚顺市河北乡东华村,电话:024-56115207)。

  (二)资格审查

  抚顺县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抚顺县人民法院将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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