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委宣传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新闻科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宣传事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文字材料撰写)、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经历优先录用。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新闻、中文、国际、党史、哲学、法律、经济、文史、英语、对外汉语等类别及相关专业。
5.从事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以及其他宣传辅助等业务。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xwk34577@163.com。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8月20日—2023年8月25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谈。
(四)面谈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面谈通知,未获面谈资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提供《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五)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按人民币3000元发放。
(二)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月工资按3333元/月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享受工会等待遇,年底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