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服务岗位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和促进政务服务大厅规范高效运行,根据《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漳政发〔2019〕83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0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代办帮办岗7个、公共设施维护岗3个。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为漳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漳县户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明礼貌和热情待人的服务意识;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侧。报名时,本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登记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佩戴口罩并提供健康码。

  (二)资格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参加笔试。

  (三)笔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30人,不含30人,将通过面试聘用)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及相关业务知识。

  3、笔试要求:笔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和百分制计算办法。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参考人员只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笔试时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招聘计划的150%划线,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组织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时佩戴口罩。

  (五)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换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并签订聘用协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退出、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待遇。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县政务服务中心(14793736272、15095494650)

  投诉电话:县政务服务中心(0932-4865879)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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