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芒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德宏州芒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农业农村、计算机操作技术;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应是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德宏州芒市建档立卡户子女;

  (3)就业困难或零就业家庭子女;

  (4)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子女。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实行统一招聘,根据拟聘用人员的特点特长再进行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2.报名地点:芒市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芒市斑色路6号)。

  3.报名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芒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1份;③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7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芒市农业农村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二)考核。考核通过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招聘程序自然终止。面试测试满分100分,测评成绩高于70分(含70分)的为合格,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拟聘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公示。体检人员合格的,在芒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双方需要继续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可继续聘用,但最长不能超过3年。

  (三)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变更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2.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1.经试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不遵守用人单位纪律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

  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4.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员可以单方面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依法服兵役的;

  3.聘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

  4.未依法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期间待遇

  (一)除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1500元)外,聘用单位给予1500元的生活补助,公益岗位人员每月的补贴达3000元。试用期间的待遇为每人每月1500元,聘用单位不给予补助。

  (二)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

  五、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其党组织关系需转到聘用单位。

  六、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开展。

  (二)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芒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芒市斑色路6号)邮编:678400,联系人:刀晓桂,联系电话:13988269767;杨善海,联系电话:13578236118,电子邮箱:84135270@qq.com。

  

芒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芒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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