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关于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会计人员公告

  为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渠县县属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实施方案》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聘用并向各县属国有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或一般财务会计人员,薪酬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县属国有企业会计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职业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熟悉所任职岗位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3.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勤勉尽责,肯学肯钻,工作一丝不苟。

  4.具有创新的工作方法和高效率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克已奉公,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6.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仔细认真。

  7.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二)任职要求

  1.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具有财会类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会计专业知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企业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会计操作,会计流程和管理,熟悉财务软件的操作和运用。

  3.熟悉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等。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限于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报名地点:渠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

  联系电话:0818-7212669

  联系人:谢先生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县财政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县财政局聘请专家任面试考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监督组: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4.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成绩最优者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1.由县财政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包括向原单位了解情况、出具个人征信、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面试合格人员按照职位需求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者,用人单位不予录取。

  2.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向县财政局提出建议意见。

  (五)县财政局党委会审议

  县财政局党委会审议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六)任前公示

  在渠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渠县新闻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办理聘用手续,包括印发聘任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等。

  (八)任职谈话

  1.县财政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任职谈话。

  2.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进行任职廉政谈话。

  

渠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