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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朝阳市公务员考试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一)具有朝阳户籍(各县市区)或在朝工作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至1993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

请报名人员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到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楼(南塔东10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8:00—16:00。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6张,非朝阳户籍在朝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费:100元/人(公共知识、文字综合每人每科50元)。

(二)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1年10月16日至17日,到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楼领取,每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00-16:00。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1、报名咨询电话:2638161。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职位,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职位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一)公共科目笔试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两科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文字综合笔试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两科笔试成绩加权后满分为100分。

2、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文字综合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请于笔试结束一周后,登陆朝阳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进入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也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专业知识科目笔试,不进行专业知识科目笔试的职位只进行面试)。

报考辽宁省培训学员朝阳分院司法警察辅助警员岗位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前须进行学历认证,请进入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学历认证,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职位的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职位的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50%+面试成绩×50%;司法警员警察辅助警员职位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40%+体能测试×40%+面试×30%。

四、体检和考察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1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打印)附件2:2011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点击下载)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2013年下半年北京朝阳区卫生局事业单位考试?

一、招聘岗位、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计42家单位,招聘岗位38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198个,主要以预防保健医师、全科医师、社区护士为主。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四)外省市引进人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人员,须符合进京条件;

(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六)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志愿到偏远薄弱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黑庄户、常营、孙河、金盏、金盏第二、豆各庄、平房、小红门、来广营、管庄第二、王四营、高碑店、三间房、十八里店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偏远薄弱农村机构;

(八)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下半年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者于9月16日9:00—9月25日16:00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注册并登陆后,从“公开招聘考生入口”进入考生报名管理系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按照招录单位名称和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签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初审

9月24日之前已报名人员于9月24日9:00—15:00到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东侧)持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初审;9月25日报名人员于9月26日9:00—11:00到卫生人才分中心(朝阳区东八里庄北巷2号院)持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进行现场初审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现场初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字);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毕业生还需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招收条件但暂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毕业生可先参加考试、面试,待材料齐全后,经审核无误再予办理接收手续。

(三)资格复查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分中心”)于9月25日—9月26日对现场初审材料进行复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10月10日-12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作为录用参考,不计入笔试成绩。报考者于10月13日上午持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为卫生相关政策、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社区专业笔试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生除报考心理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外,还须报考社区专业笔试,报考者于10月13日下午持社区专业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社区专业笔试。

心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社区专业笔试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成绩通过者,按从高到低顺序各招聘岗位分数的前5名进入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单位也要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面试。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登陆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笔试合格者,可参加卫生人才分中心统一组织的面试。报考其他单位笔试合格者,可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或)面试。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录用考评规则,确定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应聘人员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察

卫生人才分中心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审查人事档案。

(十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区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朝卫人字[2007]40号)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哪下载打印2012北京朝阳区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准考证?什么时候开始能领取?

打印2012北京朝阳区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9月5日—9月9日 准考证领取方式详见: 组织笔试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2012年9月9日上午9:00——11:00组织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建设知识、朝阳区区情及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 面试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确定并通知入围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所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的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相关科室负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考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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