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05日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现制定阳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共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阳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现役军人、尚未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上午9:00至2020年3月13日下午17:00。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xjkjz@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①《阳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个人签字的扫描件(PDF版);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版);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PDF版);⑤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PDF版)。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查。阳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审查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1:2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试与公示
2020年3月18日,由阳信县卫生健康局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网上面试,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邮箱,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察人选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不能及时参加招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考察与体检
由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招聘考察和体检工作延后开展。待疫情过后,由阳信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门人员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并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主管部门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补办聘用手续。对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对《阳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543-826666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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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xls
2.阳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阳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