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3日讯:为满足滨海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2019、2020年毕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的人员;2018、2019、2020年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民政事业,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⑹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⑺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滨海新区民政系统在编人员;

  ⑸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⑻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0年12月2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http://mzj.tjbh.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tianjinrs/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1月11日9:00至11: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6日,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若因不可控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21年1月26日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综合知识》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怀孕不能做胸透的人员(提供医院证明),可延缓该项体检,待产后体检合格再办理相关手续。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经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公示

  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区民政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区民政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如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以新调整的工作安排为准。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防疫要求。面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防疫要求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滨海新区民政局022-653056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00、13:30至16:3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考务、报名网站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1:00、13:30至16:30

  监督电话:滨海新区民政局022-65306256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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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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