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溪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用工需求,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适龄人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溪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办公室科员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城镇户籍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低保户和低保户家庭成员;

  

2.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3.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4.县以上劳动模范;

  

5.军人配偶;

  

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7.烈属。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政府相关服务事业,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悉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于2021年3月25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大厅16号(人社窗口)

  

联系电话:024-46811312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面试资格。

  

(4)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为三年,人员待遇为1480元/月,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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